浙江绍兴嵊州市鹿山街道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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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正人名称: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SZZT-F******RZJ 四、 关联原公告: 嵊州市中天******关于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鹿山街道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五、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六、 更正理由:评分办法调整 七、 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事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第四章评标内容及标准技术及资信分中“从业经验”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管理居家养老的得*分,乡镇养老机构的得*份,同时具备的不累计积分,本项最高得分*分。(需提供机构养老许可证或运营管理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管理居家养老的得*分,养老(敬老)机构的得*分,同时具备的不累计积分,本项最高得分*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运营管理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第四章评标内容及标准技术及资信分中“管理团队”拟派驻院长具有*年以上乡镇敬老院工作经验的得*分,具有*年以上乡镇敬老院工作经验的的*分。(需提供拟派驻证明,原件备查;)“根据投标单位拟派驻院长与本项目有关的类似工作经验、任职期限等综合评分,良好得*-*分;优秀得*-*分。”*小微企业扣分澄清澄清本项目商务分是对每年设备设施、场地使用费进行报价评审,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投标保证金****年*月**日**时****年*月** 日**时前到账(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八、 其他事项: 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九、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中天****** 联系人:任浙景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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