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19年4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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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道路照明器材及交通设施生产项目菱塘回族乡江************该公司拟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照明灯具*****盏、交通信号灯*****组、标志牌*****套、交通护栏*****公里的生产能力。****年*月*日在高邮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无*、废水:该项目排水系统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高邮市湖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废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喷塑车间须密闭,喷塑工序产生粉尘,须经有效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排;固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须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排;燃烧废气中NOX、SO*、颗粒物排放执行上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要求,焊接烟尘、 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要求;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要求。该项目设置*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米。*、噪声:该项目主要设备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增强使用场所密闭性,合理布局,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消声措施,确保界外噪声稳定达标。*、固废:要严格按照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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