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市应急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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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责任清晰、衔接顺畅、履职到位,切实提升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市应急局给各县(市)区应急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抓紧安排人员到岗到位,尽快熟悉救灾业务,确保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有条不紊。一是迅速与民政部门做好救灾职责划转与人员转隶工作,做好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确保当前救灾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冬春救助工作,扎实做好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确保冬春救助工作不出问题。三是做好新灾应对工作。****年冬至****年春,我市无有效降水,春季发生干旱灾情的可能性逐步增加,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做好旱情防范应对工作,一旦出现旱情显露,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执行旱灾灾情上报制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等问题发生。四是接续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迅速全面摸清当地救灾物资储备现状,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协调财政、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 (市应急局 邓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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