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好!中办国办发文为中小企业发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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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要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主动服务中小企业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环环说《意见》为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在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安监执法等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对于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违反规定将予以问责追责。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指出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等。《意见》还提出了其他利好措施,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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