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亳州市开展超标重型柴油货车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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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经筛选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平台数据,结果显示,****年*月份共有****辆柴油货车存在两次及以上超标排放行为。根据《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的规定,被判定为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号)、《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及《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规定,已将这些车辆信息在亳州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日。 待公告期满后,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把超标车辆信息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要求车主立即对重型柴油货车维修治理和尾气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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