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今起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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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月*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一是将税目*、*的税率分别由现行**%、**%调降为**%、**%;二是将税目*“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进境物品进口税也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其中包括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据悉,此次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婴儿奶粉等食品、手机和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行邮税率从**%下调为**%;纺织品、箱包、鞋靴、家电、摄影(像)设备等物品的行邮税率从**%下调至**%,有利于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记者 曾金华 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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