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司法局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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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进一步拓宽困难群众维权渠道,紧紧围绕“应援尽援、保证质量”目标要求,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决定,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于*月*日正式挂牌。工作站主要职责是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核准;解答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者法律咨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站最新工作动态和信息。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有序对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政策的专业律师办理。特别是对民营企业职工、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及集体争议案件、重大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将启动简易程序,*个工作日内“一次办好”,及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发挥法律援助独特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