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县发布《正式启用限额以下项目承建(供应)商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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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根据《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招投标政策和进一步简化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的通知》(吉县府办字〔****〕**号)精神,吉安县建立了《限额以下项目承建(供应)商库》。经前期的筹办和试运行,现决定正式启用县商库并予以公告。建设单位的直接发包项目应优先从《商库》中抽取确定承建(供应)单位,不足部分可从市商库中抽取。县商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发改委)更新商库企业名单,各单位可前往下载当月更新后的商库企业名单。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