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姜堰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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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姜堰出台新政,鼓励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到各镇(街道)、园区集镇区集中安置,或到姜堰城区购房居住。该区明确规定,一户多宅村民主动拆除多余住宅并按时腾空交房的,各镇(街道)、园区可根据房屋建筑成本适当进行补偿;村民自愿放弃在本村(组)安排宅基地的,各镇(街道)、园区可给予土地节约奖。村民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姜堰城区购房居住的,区政府发放有效期为*年的计息购房优惠券,购房券面值为村民搬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在姜堰城区购买***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成套商品房,按购房合同价优惠*%,超出面积部分按*%优惠;到期放弃购房的,按年息*%的标准兑现本息。(来源:中国江苏网)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