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我县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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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后,烟花爆竹市场迎来销售旺季,为防范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月*日开始,巴马县安委办组织安监、公安、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源头管控。检查组重点对各零售经营店的持证经营、货品来源、安全存放以及消防措施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对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行为人处以罚款并没收经营物品的处罚,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经营户和顾客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从简扫墓,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通过检查与宣传,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等安全监管,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清明节”期间全县社会安定祥和营造良好环境。(龙妍)图为:检查组在巴马镇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图为:检查组在凤凰乡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