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庆元县城市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庆元县濛洲新农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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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庆元县******、庆元县濛**********年度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招标序号:庆建招[****]***号
招标单位:庆元县******、庆元县******、庆元县濛******
开标时间:****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洪利军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大兴******项目负责人:朱海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胡军
预中标价:A、招标代理咨询服务的有效报价:
a)、中标金额在***万元以下(上限不包含本数)的报价为参照国家取费标准的**%
b)、中标金额在***-****万元(上限不包含本数,下限含本数)的报价为参照国家取费标准的**%
c)、中标金额在****万元-****万元(上限不包含本数,下限含本数)的报价为参照国家取费标准的**%
d)、中标金额在****万元以上(下限含本数)的报价为参照国家取费标准的**%
B、造价咨询服务的报价为国家取费标准的**%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得少于*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