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青秀山训练基地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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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我基地拟采购本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广西体育局青秀山训练基地所有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起草与修改、制度审核、诉讼、仲裁、专项法律事务等一切法律事务)。
(二)项目上控价:本年度总包干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报价单位要求:
报价律师事务所及主要负责律师须有担任过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历,具有体育行业法律顾问经历的优先;具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历;除主要负责律师*名外,还能指派不少于*名辅助律师共同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主要负责律师须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必须亲自承办我单位法律事务。
基于采购单位近年的涉法事务特点,优先采购的要素:律师团队中有体育行业服务经历;律师团队具有解决经济合同纠纷丰富经验。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事务所及律师资质(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
(二)报价文件
(三)曾担任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历的证明材料
五、中选标准:以合理低价为中选标准,由青秀山训练基地政府采购小组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于****年*月**日~**日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青秀山训练基地***室,逾期不予接收。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