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明水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外)项目二期三标段(二次)明水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外)项目二期三标段(二次)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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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外)项目二期三标段(二次)公告澄清
项目名称:明水县****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外)项目二期三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S****************
*.本招标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清欠部门)盖章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查询时间需在本工程投标期内)。”本条取消;
*.本招标项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清欠部门)盖章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查询时间需在本工程投标期内)”本条款取消;
*.本招标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D:原件核验内容 *. “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清欠部门)盖章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查询时间需在本工程投标期内);必须具备”本条款取消。
其他不变,特此澄清。黑******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