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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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DL-****-***-*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描述备注*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服务外包*******项*.网络专题制作及维护:以塘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通过网络端专题页面的呈现方式,从视频、前后对比图、一把手谈整治、高清整治美图等方面进行展示,便于移动端传播。 *.微信矩阵:通过微信矩阵传播,扩大影响力。 *.广告展示:广告展示作为网络专题等入口,在更灵活的空间得以呈现。 *.报纸版面:报纸版面作为上通下连的良好渠道,亦具有收藏性,可作为验收材料之一。 *.PPT制作:根据汇报总结材料,制作PPT,直观展示小城镇整治成果。 *.画册设计及印刷:验收刚需,情况展示。 *.优秀资讯的多渠道展示推送。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投标报名窗体顶端*、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下午:**:**-**:**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楼。联系电话:************、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余杭分公司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缴纳入账。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浙江******财务咨询电话:****- *********、投标时以浙江******开具的本项目保证金收据作为评判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各投标人应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由自己单位开具的保证金退还收据(并注明退还银行及账号),和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年*月**日**:**余杭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楼会议室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年*月**日**:**余杭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楼会议室十、质疑和投诉:*、质疑事项:(*)、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 事实依据;(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余杭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楼)。*、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十一、窗体顶端十一、联系方式:窗体顶端*、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路***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沈琴,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周杨威,电话:***********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咨询电话:************、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传真:****-********附件信息: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pd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