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关于遴选第三届(2019 “紫丁香母亲素质教育工程”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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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第三届(****)“紫丁香母亲素质教育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客观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提升项目服务成效,现面向社会遴选第三届“紫丁香母亲素质教育工程”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特此公告。 一、承接项目周期及内容 (一)项目周期:****年*月*日—****年**月**日。 (二)项目内容: *.项目设计与评审 承接方根据主办方开展“道里区第三届‘紫丁香’母亲素质教育工程项目”的工作要求,参与讨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对经书面评审入围的公益项目进行优化和个性化辅导;开展项目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的相关工作。 *.项目督导 承接方通过参与式培训、专业督导、资料审阅、业务咨询等方式对“道里区第三届‘紫丁香’母亲素质教育工程项目”中标单位的项目在项目申报书优化、项目设计与执行、过程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项目评估 承接方通过研发项目评估标准、定期数据动态监测、项目过程材料分析、审核自评报告等形式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工作。对项目中标单位从项目方案、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成效、财务票据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二、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承接主体应为在黑龙江省区域内各地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社会组织,且没有受过行政机关处罚。 *.承接主体应具备独立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督导、评估的业务资质。项目申报单位应成立*年以上,具有对社会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能力,承接过省级评估项目的优先。 *.承接主体应具备较高水平、相对稳定的指导专家团队,其中有与项目相关专业的正高职职称人员不少于*人,副高职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不少于*人,参与评估的均是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项目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正高职,且为省内有影响力的专家,有条件保证在项目周期内持续工作,项目团队成员中有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有优先被选择权。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优先被选择权。 三、相关事项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根据本公告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女联合会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女联合会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女联合会(具体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部街**号***室)。 (三)提供的具体佐证材料 *.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应提交原件核对); *.申请主体的章程及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管理制度; *.申请主体曾承接相关服务项目的证明; *.其他佐证材料。 (注:所有材料或复印件均使用A*纸打印或复印) 联系人:邵光辉 联系电话:****-******** 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女联合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