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尤溪县华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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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开标时间:业主名称:尤溪县中仙乡人民政府代理费取费标准:闽价[****]服***号下浮**%申请截止时间:****-**-** **:**:**是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进入福建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且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预备资格及以上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内容尤溪县华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公告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法的通知》(尤政文[****]***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尤发改投[****]*号)的规定,尤溪县中仙乡人民政府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尤溪县华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活动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尤溪县中仙乡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名称:尤溪县华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地址:中仙乡东华村、西华村、玉溪村;
*.拟建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工程规模、结构类型:机耕道、截排水沟、蓄水池等。
*.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否。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代建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包括: 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发包价的编制)
□工程货物招标
三、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招标人公布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号)、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房***号)规定的标准及本公告确定的浮动幅度计取,本招标项目浮动幅度为-**%(以施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
标书售价严格按照尤溪县发改局、监察局、物价局、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尤发改投[****]*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入福建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且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预备资格及以上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和地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 报名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号;
⑶ 报名联系人:小乐;联系电话:*******。
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时间:****年*月**日**点;
*.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 监督部门:尤溪县中仙乡人民政府。
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原件。未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或未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参加比选的申请单位应在比选活动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前**分钟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
d、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e、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提交。
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比选资料和原件核查的将按废标处理。
*.对提出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名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
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在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福建省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
*.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范本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重新确定中选单位,并报(本招标项目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将及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比选结果。
八、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尤溪县中仙乡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