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柏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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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虎门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号楼*楼办事大厅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草埔路*号***室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安徽中****** 项目概况:名称:东******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草埔路*号***室(北纬**°**′**.**″,东经***°**′**.**″)。 项目新建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收集及转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主要的设备及数量:打包机*台,叉车*台,铲车*台。 生产工艺流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进厂→卸货→人工分拣→打包→暂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进厂→卸货→人工分拣→有回收价值(如金属、纸材)→交由合法证照的企业回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装车→运输出厂→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的企业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运营期运输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通过合理规划厂内运输路线、减少汽车怠速,经过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汽车尾气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公众参与情况:否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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