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汇诚塑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C厂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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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C厂区)(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建安路***号长通工业厂房C栋建设单位:东莞市******环评机构:广东清慧******项目概况:东莞市******(C厂区)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建安路***号长通工业厂房C栋(北纬**°**′**.**″,东经***°**′**.**″),属扩建项目,主要从事PC电子板的加工生产。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李屋长通工业厂房B*栋,与项目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建设单位于****年*月委托重庆大******编制了《东莞市******(C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年*月**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编号为:东环建[****]****号。现为了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新增投资**万元在原厂区进行扩建,具体的扩建内容如下:(*)项目扩建部分新增投资**万元,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均保持不变;(*)项目扩建产品产量不变,由于产品的需要,项目新增一个精雕工序,其余工序保持不变,项目将原来的*F办公室改为精雕车间,设备也相应增加;(*)项目扩建后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均保持不变。项目扩建部分新增投资**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年加工生产PC电子板**吨。项目本次扩建后仍设有员工**人,均在项目内住宿,但不在项目内就餐。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次扩建未增加员工人数,故本次扩建部分无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且无生产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项目精雕工序产生的塑料碎屑通过自然沉降下落于收集槽内,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GBZ*-****))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回收处理;本次扩建未增加员工人数,故本次扩建部分无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排放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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