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2019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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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泰州市环保局****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建设单******项目名称铝合金制品及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鲍徐路**号东厂房(西侧)环评机构******(国环评证乙字第****号)建设项目概******拟投资***万元,******厂房****m*,建设铝合金制品及汽车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窗框**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喷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VOCs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燃煤锅炉标准。(*)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亚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项目清洗废渣、炉渣作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粉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物质燃烧除尘灰作为有机肥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