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邳]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动拣灰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邳采招G(2019)XZEZ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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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受邳州市殡葬管理所委托,对自动拣灰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 *. 采购人:邳州市殡葬管理所 *. 地 址:邳州市戴庄镇 *. 联系人:刘海利 *.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徐州****** *. 地址:邳州市建设中路信合大厦南***米(******三楼) *. 采购项目联系人:龚培 电话:****-******** *. 邮箱:****** 三、项目编号:邳采招G(****)XZEZ*** 四、项目名称: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动拣灰炉采购项目 五、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 六、项目需求:自动拣灰炉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诚信江苏”网(***.******.***.cn/jsxy/index.htm)、“诚信徐州”网(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号)执行。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十、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文件售价: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请合格的供应商填写报名表并与报名材料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招标文件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已报名供应商。 *.招标文件提供方式:邮寄或电子文档发送。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 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时 *. 文件截止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时 *. 评审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时 *. 送达、评审地点:邳州市建设中路信合大厦南***米(******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四、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建议提前*-*日汇款,以免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否则报价无效。 收款人:徐州******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邳州支行 帐 号:******************* 十五、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七、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报名表 徐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