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劳动争议“三举措” 扎实推进“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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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仲裁前置制度优越性,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构架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华阴市人社局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及“服务为先、高效便捷”的工作思路,持续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在基层调解组织基本建成的情况下,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人社局统一印制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统一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文书样式,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硬件设施建设不断规范。在全市已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企业、乡镇,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导督促辖区基层调解组织将牌匾和标识专栏及规章制度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上墙公布,确保调解工作有专用场所、专业人员,保障基层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今年*月份下发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成情况表》将调解员信息台账进行了数据更新,为实行动态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目前我市各级劳动调整组织工作人员**余人,是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政策宣传和调整工作的主力军,为劳动仲裁工作抓早抓小抓源头,排查化解争议隐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好了用人企业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今后,人社局将积极贯彻我市“放管服”工作部署,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为工作目标,把服务理念贯穿争议处理工作全过程,积极主动的提高服务社会的意识,强化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为用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 (撰稿人:牛耿 高艳君;审核人:潘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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