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南湾街道司法所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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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南湾街道司法所****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招标编号:****-*****A*****),因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有投标单位来电提出疑问,现根据采购人回复,对有关内容澄清如下:招标文件第**页评分表技术部分第*项:项目团队人员安排(项目负责人除外)“派驻的*名或以上法律服务人员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得**%,否则不得分。其中有*名或以上人员为执业律师加**%;有从事街道调解、维稳等经验的,每人加**%;累计最高得***%。(提供学历证书、法律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证、工作经验证明及近三个社保复印件)”中“近三个社保复印件”修改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其他不变,特此通知******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