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VOC治理及产品优化调整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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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 委托 南****** 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注册审批,根据信息公开先关要求,现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VOC治理及产品优化调整项目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长江路**号瓦克张家港生产基地内本项目乙类车间不凝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丙类车间为密闭车间,采用“下部进风、顶部排风”的全面换气系统,投料废气由车间排放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全厂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现有项目涉及的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冷却塔等,对强声源设备已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调整后全厂固废主要有含氮废水、低沸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滤袋、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以及生活垃圾。部分包装桶、含氮废水、低沸物、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滤袋、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部分包装桶为一般固废,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安全处置,做到“零排放”。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保税区长江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