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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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招标编号:***********)现有关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因之前所上传本项目市政部分软件版本造价(******元)与导出来的电子版本造价(******元)不符,故现将正确的市政部分软件版本造价(******元)重新发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cn)交易系统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泉****** 日期:****年*月**日 "," 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招标编号:***********)现有关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已发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cn)交易系统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二、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到账,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前到账。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 年*月*日** 时 ** 分 ** 秒,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 年*月**日** 时 ** 分 ** 秒;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泉****** 日期:****年*月**日 ","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二期)招标于 ****年*月**日**:** 时在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有关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招标人: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安县涂寨镇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邮编:******招标代理单位:泉******地址: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号**座联系人:小陈 电话:****-******** 邮编:******二、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工期: *个月 ;质量:合格;项目经理:黄春妹 ;建造师证件编号:闽************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工期: *个月 ;质量:合格;项目经理:黄伟煌 ;建造师证件编号:闽************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工期: *个月;质量:合格;项目经理:吴凤炎 ;建造师证件编号:闽************;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名称 原因 备注 ******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符且未提供社保证明 ****** 项目经理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固化清单 远大(厦门)****** 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固化清单 ****** 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固化清单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庄文彬、张文顺、李月英、曾玉璘、黄伟新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业主)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向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住建局、t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邮编:****** 地址:惠安螺城镇企塘岭汽车南站三楼 招标人: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