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编号:LFCG2019-05)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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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的委托,对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FCG****-**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无预算,资格招标 四、采购数量:*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数量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食堂及相关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 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和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楼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一、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 联系人:洪文宜 电话:****-******* 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