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县法院公开审理第3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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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廖智武、黄晓平、谢家栋、黄晓淋、张龙武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三起涉恶案件。被告人家属、公安干警及村干部代表等共***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年*月至****年*月期间,被告人廖智武、黄晓平、谢家栋、黄晓淋、张龙武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因廖智武、黄晓平、谢家栋、张龙武等人都会为他人提供借款,于是达成相互帮忙讨债的共识。特别是****年以来,廖智武等人以廖智武出资装修的位于县建设西路“绿海鑫城”小区对面被害人叶某自建房一楼办公室为据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我县多次对债务人实施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廖智武、黄晓平为首要分子,谢家栋为骨干成员,黄晓淋、张龙武为一般成员的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 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按照涉恶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层次分明、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因本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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