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嵊泗县严守生态红线 积极应对国家海洋督察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自****年**月起,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对浙江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并根据反馈意见,编制下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嵊泗县积极响应整改要求,由县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照整改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的原则,统筹协调,多次召开国家海洋督察问责项目协调会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会加以推进。海洋督察期间,狠抓督察专报,深入落实上级精神,先后报送了《嵊泗县刘立峰副县长督导检查海洋督察迎检相关工作》等报告**篇。积极配合做好省委省政府的各类督察批次资料报送,切实做好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类专项督察、督办件,并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对督察通知中所要求反映的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认真办理,信访回复率达***%。根据海洋督查整改工作清单,目前我县已顺利完成****年*月份整改任务,共涉及**个公益性备案登记项目和*个“未批先建”项目的销号整改等工作。据悉,此次督察聚焦“以促淤堤、围堤圈围海域”、“围填海空置”、“未批先建”、“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推进缓慢”等海洋资源环境重点突出问题,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整改和督导力度,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我县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为扎实推进海洋强县建设提供保障。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