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19年淳安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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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县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公示相关责任人防汛责任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安全负行业管理责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对其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掌握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巡查责任人要加强水利工程巡查管理管理,遇突发险情立即上报,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要迅速到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分析,科学决策,研究制定抢险方案,及时组织抢险,及时转移下游受威胁区域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并组织排除隐患险情。因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不执行,工作不到位,导致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出险、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年淳安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xls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