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庆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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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行为,依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及《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择优登记备案,现将登记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及条件 (一)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熟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具有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所需要的足够的资金和设施,具有较完善的供应商信息库、专家库、招标业务资料库等专业技术信息系统,能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完成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三)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 (四)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足够的业务人员、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五)本次备案期限为****年至****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暂不予以等级备案: *、具有招标资格,但未开展招标业务的; *、市外代理机构未在本市注册等级,没有办公场所的; *、招标机构在组织招标工作中,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的; *、受到投诉或举报,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已经正式立案审查的; *、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查或审计,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资料 凡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向庆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登记备案,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二)****年度在庆阳市范围内的招标采购业绩情况; (三)机构简介、章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四)填制完整的《代理机构备案登记表》(表式详见附件)。 三、登记备案程序 (一)符合本通知要求,有意愿承担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招标机构,请于****年*月**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上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收集完整材料并审核合格后成立以纪监、财监、相关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登记的代理机构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保留**家代理机构,不足**家的以正式备案数为准,并于*月初通过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此后,凡未进行登记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代理庆城县政府采购业务。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办公室*********** 附件:庆城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表.doc 庆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终审 :余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