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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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英园公字[****]*号 按照****年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英吉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存在“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未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行署办《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抓紧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的督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经过有效整改,在****年**月底建成了英吉沙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整改工作已完成。 为确保整改成效,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查办(****)**号)要求,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年*月**号日至****年*月**号监督电话:****-*******一、存在的问题: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未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整改目标****年**月**日前完成英吉沙工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三、整改措施:*、制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建立园区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园区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地区将开展不定期现场检查各县市园区加快整改进度。 *、县商信、环保、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年底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园区,地区将上报自治区予以降级。四、整改效果:英吉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年*月*日完成建设工程验收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由代建方、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设备供应方、环保局等五方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对污水处理厂的土建、污水设备、管网等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工程,污水设备符合设计及运行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英吉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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