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杀虫颗粒剂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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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杀虫颗粒剂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货物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要求单位数量最高限价*杀虫颗粒剂*.主要成分:倍硫磷*.含量:倍硫磷质量分数:(*.*±*.*)%*.pH 值范围:*.*~*.*%*.水分: ≤**%*.筛析(过*.*cm标准筛):≧**%*.水中崩解性:≤**min*.规格:***g***包/件、**g*****包/件*.每次撒药杀虫有效期:≧**天以上。吨****万元备注:杀虫效果不低于该药物的产品,均可参与报价,所投药物与采购货物不同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三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组织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说明:
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注意事项:
*.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cn/)。招标文件售价:资料费每套***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及相关附件、货物运输、搬运、培训、检测、运输保险、包装、送货至指定地点指定位置、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按本项目采购数量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杀虫颗粒剂执行价格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的所有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报价文件构成
(*)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一)。
(*)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年 * 月 **日上午*:**-*:**密封送至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地址: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报价保证金
(*)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以现金形式提交,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
地址: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
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张娟娟 联系电话:****-********
四、商务部分要求:
*.质量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②供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递交所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交货期: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单位送货通知之日起*天(日历日)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否则作违约处理。
*.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签订合同
(*)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代理费[成交价**.*%]***%交代理单位,代理费已含在成交价中。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在供货单位按成交价格开出其正式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一九年月日附件一: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杀虫颗粒剂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天内有效。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供应商代表移动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附件二:
报 价 表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杀虫颗粒剂项目序号品名报价货物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吨)总金额(元)*杀虫颗粒剂 **吨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政府采购供需合同
供货方:地址:(下称供方)
采购方: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启东市中央大道与建设路交界处(下称需方)
签订地点: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启公采字号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要求,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通过询价采购,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本次中标供货方。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序号品名报价货物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吨)总金额(元)*杀虫颗粒剂 **吨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一、货物供应明细如下:
二、本项目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①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②供货时必须向采购单位递交所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供方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供方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除另有约定外),每发现一次罚****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供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后,将在*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处理。如需更换货物,必须在*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全新货物。供方服务联系人员:,联系电话:,人员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化,须提前书面通知需方。
*、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出现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其它未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出现时,供方仍将以保障服务为前提条件,与需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供方认为有利于需方的其它更好的售后 服务条款应单独列明。
四、交货期及分发要求:
*.交货期: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单位送货通知之日起*天(日历日)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否则作违约处理。
*.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货至其指定地点,确保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在供货单位按成交价格开出其正式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六、担保条款:供方自愿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元(小写)。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无理由退货的违约金,执照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 每日*.**% 支付。
*.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部分的货款总值的
每日*.**% 支付。
*.供方交付货物时质量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而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供方逾期交货的需方按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启东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约定事项:
*.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供方安全均由供方负责。
*、供方对需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价中含货物运输、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配送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数量,不得降低货物质量。
*、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备案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每份共页(供需双方各执两份,启东市财政局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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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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