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坛高速公路石埠北至坛洛段路面改造工程(主线部分)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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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于****年*月*日受理了南坛高速公路石埠北至坛洛段路面改造工程(主线部分)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验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一、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二、验收调查单位:广******。三、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见《生态环境厅****年*月*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链接。四、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邮编:******。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