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公安厅(本级)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日常维护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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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日常维护服务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项目编号:DYG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公安厅(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拟采购项目: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日常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万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吉林省公安厅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日常维护服务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深******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栋C座*层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公安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深******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的供应商和维护商,且由于证件本身的特殊性和保密性,相关技术具有唯一性。*、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杨 拓 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 主任 王 爽 公安厅审计处
主任科员 温贵江
公安厅科技通信处 科长*、公示期为 * 个工作日,自****年
* 月 ** 日起至****年
* 月 ** 日止。*、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公安厅(朝阳区新发路***号)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于娜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联系人:姜峰电话:****-********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