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关于翠荷路(洋湖大道-三环线)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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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翠荷路(洋湖大道-三环线)道路工程建设地点洋湖垸片区西南部居住组团,北起洋湖大道,向南与景园路(兴联路)、连塘路、连山路相交,终点止于三环线北侧建设单位长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概况翠荷路(洋湖大道-三环线)道路工程位于洋湖垸片区西南部居住组团,北起洋湖大道,向南与景园路(兴联路)、连塘路、连山路相交,终点止于三环线北侧,全长****.**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km/h,路幅宽度**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排水管网,并做好与周边市政纳污管网的衔接,排水管网应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切实做好排水管网高差处理,确保建成后能正常使用。(二)做好项目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表层有肥力的土壤进行剥离、收集,并加以防护。合理布设表土堆置区位置,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植被恢复。(三)道路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噪声对规划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采取有效噪声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建议在道路两侧及路堤边坡建设多层次绿化带,种植乔灌木和长青宽叶树种,减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四)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要求,在道路两旁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五)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冲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施工废水须经化粪池、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回用或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全面落实“*个***%”抑尘措施,即***%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 湿法作业、渣土实施***%封闭运输、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达标。*、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时段,建筑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作业施工,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需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公众参与情况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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