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我中心优化标前服务提高招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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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号令)文件精神,强化招标人负责制,提高招投标效率,避免由于招标人业务知识不熟悉导致招标进展缓慢现象,我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招标人权利义务告知单》《流标风险提示单》《淮安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流程》三份告知手册,纳入到一次性告知制度中,在项目招标前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日前,已对“楚州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首次发放“招标人权利义务告知单”和“流标风险提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