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洪林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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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地址沙溪镇隆兴南路**号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项目名******新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沙溪镇康乐村岗背市场后面第二幢厂房一层、三层建设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沙溪镇康乐村岗背市场后面第二幢厂房一层、三层。项目总投资**万元,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服装面料印花、烫画生产,年产布片**万件(印刷面积约*****平方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能力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