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当国土出让告字[2019]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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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当国土出让告字[****]第*号) 当国土出让告字[****]第*号 ****/*/**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当涂县城东新区,东至石门路、北至规划支路、西至太平府路、南至青莲路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住宅出让年限为**年,商业出让年限为**年。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土地保证金账户) 宗地编号: 当土拍****-*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当涂县城东新区,东至东官路、北至石桥路、西至石门路、南至黄池东路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住宅出让年限为**年,商业出让年限为**年。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土地保证金账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出让金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土地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交付。 *、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当土拍****-*号地块需代建**米宽城市道路,面积约****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代建约****平方米的九班幼儿园,建成后相关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套商业应集中设置,不得设置住宅底商;太平府路和青莲东路交叉口应建设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城市公共广场;依据《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按照每百户不低于**平方米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建筑限高**米; 当土拍****-*号地块需代建**米宽石桥路,面积约****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地块内需配建一所九班幼儿园,建成后相关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套商业应集中设置,不得设置住宅底商;依据《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按照每百户不低于**平方米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建筑限高**米;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电子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年*月**日**时。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电子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号县政府大楼一楼(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室)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徐女士 杨先生 巫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当涂县财政局 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徽商银行当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当涂支行 银行帐号:************ *******************-** ********************-****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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