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扬州市西区新城管理委员会创业路道路工程(真州路—扬冶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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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名称:创业路道路工程(真州路—扬冶路)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西起真州路,东至扬冶路)
*、建设单位:扬州市西区新城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实施创业路道路工程(真州路—扬冶路),创业路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区新城范围内,西起于真州路,东至扬冶路,是片区内规划的一条重要道路。道路总长****.***m,规划红线宽**m,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路设计。本项目总投资****万,建设期*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等。
②废气: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
③噪声:现场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的规定;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④固体废物:制定垃圾减量化计划,加强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承诺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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