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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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区雨合路**号联系人:浦口区环保局环评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印刷书刊***万册迁建项目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号**幢************企业拟投资***万元,******园区内**幢厂房,面积****平方米的厂房,将原厂小森G**印刷机两台,和小森G**印刷机两台,柯达CTP制版机等生产设备搬迁至浦口区兰花路**号**幢,建成投产后,预计印刷书刊产生产能约为***万册。废水:本项目**%冲版水经冲版水过滤循环系统处理后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冲版水和废显影液经显影液处理设备处理形成固体残渣,作为危废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管至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高旺河。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过滤器+高能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未被捕急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以车间为边界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固废:本项目搬迁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纸边角料、废包装纸、废活性炭、废油墨袋、废显影液残渣、废抹布、废油脂。生活垃圾、废油脂和废抹布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废纸边角料和废包装纸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油墨袋和废显影液残渣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源为印刷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行时源强在**-**dB(A),项目墙体采用隔声消音材料,设备安装时底部加装减震垫等措施。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不会产生噪声影响。本项目厂内噪声设备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场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在**dB (A)以下,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场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 类标准。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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