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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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区雨合路**号联系人:浦口区环保局环评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浦口区桥林老城片区综合开发(新型城镇化试点)PPP项目河道整治防洪工程项目(重新报批)浦口区桥林新城南京中建************根据规划及区域发展需求,南京中建******投资******万元进行浦口区桥林老城片区综合开发(新型城镇化试点)PPP项目河道整治防洪工程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石磧河(桥星大道~横江大道)段水质整治工程、石磧河(桥星大道~横江大道)段景观绿化工程、规划东河开挖引水工程、雨水防汛泵站建设工程、以及相关的配套工程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接管市政管网,至桥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旺河,不直接排放。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泵类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约为*** dB(A),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物隔声,做减振和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格栅废渣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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