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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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加工***吨标准件项目 建设地点: 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聚集区长白山路**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聚集区长白山路**号,从事标准件(螺栓、螺帽)生产,设计年产量***吨。主要生产设施:冷镦机、搓丝机、车床、离心机、清洗槽、平面磨床、线切割、冲床、油压机、攻丝机、滚丝机、硬度计等。主要环保设施危废和工业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洗废气经集中收集,碱液中和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氢氟酸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的*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废油(桶)、废碱液、废酸液、废光亮剂液、废清洗液、废切削液(桶)、废中和液、周转槽产生的废液、废包装桶等均属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五)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各环节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提高事故风险防范能力,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城阳区德阳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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