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无线南山第三方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1年)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2019-04-12 1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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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关于《无线南山第三方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年)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NS****-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投标人疑问,现依据采购人回复,对本项目服务期做如下澄清:疑问:招标文件第四章需求及技术规格第三节服务需求明细中出现两处关于服务期的要求,分别为一、项目背景中:“本项目服务期为*年,自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年。”以及三、商务要求中:“本项目服务期为*年,否则视为未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回复:以“本项目服务期为*年,自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年。”要求为准。特此通知。深******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