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裕民街12幢0103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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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房产 产权人房屋坐落用途结构所在层/总层数建造年代建筑面积(㎡)单价(元/㎡)总价(元)章江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住宅混合*/********.************公开市场价值***.************人民币大写金额贰拾捌万柒仟贰佰贰拾肆元整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一)区位状况描述⑴估价对象位置:估价对象位于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四至为:东临永丰北路、南临裕民街、西临小坝商城、北临小太阳幼儿园。⑵估价范围:经鉴定委托人现场指认及鉴定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为位于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用途房地产(包含所分摊的住宅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查询结论单》所列内容为准);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①房屋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主体为一幢六层混合结构住宅楼,南北朝向,于****年开发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在层数为*层,户型为二室二厅一卫。室内装饰装修状况具体如下:外墙面刷防水涂料,进户门为防盗门,内门为实木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厨房地面铺防滑地砖,内墙面贴面砖,PVC吊顶;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砖,内墙面贴面砖,PVC吊顶;楼梯间水泥踏步、铁栏杆及木扶手。室内上下水、暖、电等管道设施齐全。②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设定类型为国有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年,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宗地内已达到”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①房屋权益状况:至价值时点,鉴定委托人未提供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鉴定委托人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查询结论单》中记载:房屋所有权人章江房屋坐落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状况房屋结构规划用途总层数所在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砖混住宅*****.**——填发单位未提供填发时间——附记——产权来源——②土地权益状况:土地使用权人章江座 落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地 号——图 号——地类(用途)住宅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使用权面积——其中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国有登记机构——登记日期——记事——本次估价设定设定为住宅用途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为**.**年③他项权利事项:至价值时点,根据鉴定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共有情况,房屋所有权人为章江,无租赁权设定,根据鉴定委托人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查询结论单》中记载,该房地产无抵押权,但已查封。该房地产正处于司法诉讼程序之中。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账号:*****************,开户联行号:************。)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方诚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所【****】房估鉴字第**号的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咨询人:丁法官咨询电话:***********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青铜峡市裕民街**幢*****号房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