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19年4月1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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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轻钢装配房项目汤庄镇江****** ******该公司拟投资*****万元,在高邮市汤庄工业集中区实施建设,建成后,可年产装配房***套。****年*月*日在高邮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无*、该项目排水系统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近期,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高邮市汤庄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汤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远期,待卸甲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须接管卸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该项目主要设备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增强使用场所密闭性,合理布局,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消声措施,确保界外噪声稳定达标。*、要严格按照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接管口)和标识,预留采样位置,设立明显标志。*、该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切割车间”边界外**米的范围,该范围内不得有环境敏感设施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