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生态环境局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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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自治州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厉行节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察布查尔县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
一是符合相关规定依据。因工作需要外地出差的,严格遵守和落实报批、经费计划和核算报销的有关规定。
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对公务用车使用进行制度化、动态化管理,办公室对所有车辆的使用进行统一管理,对外出使用的车辆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同时强化对车辆维修、燃油、保险等环节的控制,杜绝公车使用中的浪费现象。
三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的原则,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公务接待范围,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三公”经费阳光运作,财务室将每季度的公费开支以报表方式进行公告张贴,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