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凤冈8·20强奸杀人案被告人田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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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 *月**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凤冈县一起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田某死刑,并立即执行。 被告人田某,男,**岁,系凤冈县琊川镇人。****年*月**日下午,田某将同村*岁幼女王某某带至村外玩耍时,意图强行奸污王某某。因王某某极力反抗并逃脱,田某恐罪行败露,遂追至山坡下,用脚踩压摔倒在河沟中的王某某身体,当发现王某某无呼吸后,又用多块石头分别压在王某某的头、背部等处,致王某某死亡。 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为防止罪行败露又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田某强奸、杀害幼女,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田某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