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华大街道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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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闽税发﹝****﹞**号)精神,从****年*月*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各医保窗口为受理点,社区窗口为医保代办点。城乡居民医保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工作顺利开展,日前,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召开****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代办工作会。 会上,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以及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缴医保经办业务调整的通知》文件重要精神,并对缴费标准、征缴方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同时,对本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代办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社区劳动站从四个方面做好该项工作:一是务必要提高认识,重视此项工作;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三是与医保中心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参保工作的开展;四是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参保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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