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3.15,洛宁检察在行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在第**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洛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法律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彩页,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鼓励群众多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公新民和侦查监督局局长李江宇赶赴现场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彩页,鼓励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