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智慧化工园区项目二期的征求意见[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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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智慧化工园区项目二期的征求意见 一. 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 合格投标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能超过两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三. 征求意见回复: *、意见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女士 / 章先生 *、联系电话:****-********/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附件信息:征求意见.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