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担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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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担保工作****-**-**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担保工作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履约和工程款支付保证做了具体规定,明确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等形式,具体由承包人和发包人自主选定,同一保证人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时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担保。保险机构所提供的工程履约、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条款应当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备案或注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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